公审会表决称追讨国民党不当党产案不合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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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7:54 华夏经纬网 | |||||||||
华夏经纬网11月25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行政院”公投审议委员会昨晚投票表决,认定蓝营提出的反贪腐提案合规定,但民进党追讨不当党产公投案不合规定。公审会开会前,“行政院”诉愿委员会已认定民进党提案合规定,公审会主委高永光说,公审会将结果通知主管机关“行政院”,视行政院反应后,再决定是否提法律救济。 据报道公审会昨天晚间讨论追讨国民党不当党产公投提案与反贪腐提案。公审会主委
据悉他指出,不当党产提案违背宪法第七条平等原则、违反法律不溯及既往以及法律一般性原则,再加上目前“立法院”已有七个国民党党产版本在讨论,没有必要让不党党产提案成为公投案,因此公审会不认定不党党产提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