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客第一案”维持原判 南大副教授陈堂发笑到最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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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8:22 南京晨报 | |||||||||
晨报讯 前日,备受关注的“中国博客第一案”终审落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05年11月初,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将中国博客网站告上鼓楼区人民法院。引发诉讼的起因缘自中国博客网用户“K007”在自己名曰“长套袜”的博客上,刊发了一篇《烂人烂教材》的网络日志,在这篇日志里,“K007”称陈
今年8月2日,鼓楼区法院审理认为,在《烂人烂教材》这篇博客日志中,存在侮辱陈堂发的内容,构成有害信息。而网站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故一审判决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判决生效起5日内,在中国博客网首页向陈堂发刊登致歉声明并保留10日,赔偿陈堂发经济损失1000元。 一审宣判后,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服,以一审判决使中国博客网陷入尴尬处境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出了5点上诉主张,如认为《烂人烂教材》日志没有侮辱陈堂发的恶意,要求陈堂发提供身份证明并无不当等。南京市中级法院前日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缺乏依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陈堂发诉杭州博客信息有限公司一案,是首起进入公众视野的博客侵权纠纷案,故被众多媒体称之为“中国博客第一案”。法院对该案的审理及报道,对规范博客网站运营、倡导文明开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完善互联网立法也必将起到推动作用。 作者:李自庆 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