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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以外遇为由要休少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8:22 南京晨报

  年已6旬的南京某绿化经营部老板李某招工招来小自己近30岁的女服务员,并将该服务员娶回家。婚后相处不到2年,李某提出离婚。妻子声称婚前曾遭丈夫强暴逼婚。近日,秦淮区法院判决离婚,但丈夫必须一次性付给妻子5万元。

  丈夫:我老婆有外遇

  李某介绍,2004年7月,他的公司招服务员,叶某经人介绍前来应聘,被录用。“她工作还可以,相处时间长了,休息时候大家都在一起,时间长了,我们有了关系,她提出要结婚,我也就同意了。”李某说,“2005年下半年以后,她就变了,什么事都不做。”“她有外遇了,是她亲口跟我讲的。”丈夫李某说,5月23日,妻子叶某被人接到江浦卖淫,晚上又到86路底站和一个男人睡了一晚上,是一个叫王某的人介绍的。李某法庭表示,“我知道后,叫她报警,她不肯。后来我就自己去机场派出所报警,派出所不接受。我就是这个原因提出离婚的。”李某认为,鉴于妻子叶某对他的欺骗,他们的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希望法院判决离婚。

  妻子:婚前被强暴逼婚

  “他瞎说,我没有外遇,也不可能跟他讲这些事。”法庭上,叶某称。“他跟我离婚的真正目的,是嫌弃我残疾,想甩掉我这个包袱。”叶某称,她有智力残疾,结婚前曾被丈夫强暴。“当时,他提出如果我和他结婚,就将我每月450元工资增加到500元,不然,就开除我。”叶某表示,她是为了保住工作,才与大她近30岁的丈夫结婚。婚后,丈夫经常对她实施家庭暴力,她有医院病历为证。叶某在法官调解时表示,只要丈夫李某愿意在经济上扶助她,她也同意离婚。

  法院:可离婚但须扶养

  秦淮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叶某智力残疾4级。李某与妻子叶某婚姻基础不牢,婚后感情一般,现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李某要求离婚,应予准许。鉴于妻子叶某智力残疾,李某应给予妻子叶某一定的经济帮助。秦淮区法院近日判决,准许离婚,夫妻共同财产中彩电、冰箱及3600元存款,归妻子叶某所有;办公桌、长沙发及两张沙发椅、存款2032.52元归李某所有。丈夫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妻子叶某5万元。(文中人名为化名)

  作者:秦民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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