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贼遇上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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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8:38 新文化报 | |||||||||
本报吉林讯(记者 碧霄 通讯员 张志杰) 经过几天踩点,马上准备行窃,但发现“同行”已经开始下手,他们取来家伙准备来个“黑吃黑”,又意外撞上了更夫……近日,这3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姚某、张某和李某都是吉林市刑满释放人员,3人经常在一起盗窃。2005年8月,他们发现沈铁吉林线路大修段亚复基地(以下简称基地)运进了一批维修铁路的钢制鱼尾板,
其实,窃贼装东西的声音早就惊动了更夫,但他知道自己势单力孤,便躲在一个沙堆后面准备报警。这时,姚某和王某返回现场,3人决定偷袭。姚某手持木棍,看到附近有一个沙堆,他迅速走了过去,正发现更夫一手拿着木棍,另一手拿着手机,也朝窃贼观望。姚某担心更夫报警,冲上去将更夫打倒,但惊动了那几个窃贼,他们开车拉着鱼尾板跑了。 回家后3个人不甘心,过了几天再次开车来盗窃。刚把东西装上车就被基地保卫处人员包围。3个人丢下汽车逃跑,不久陆续被抓获。3个人交待,从2003年开始,他们先后8次进行盗窃,涉案金额3万多元。 近日,吉林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审理该案件。同庭接受审判的还有收购赃物的两名被告。经法院审理,3个人抢劫罪和盗窃罪并罚,依法判处9年到12年有期徒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