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规定交警执法过程须全程录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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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9:0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福州11月24日电(记者何春中)从即日起,福建省南平市每名一线执法交警都配备了一支录音笔,对执法全程进行录音,南平交警的这一做法是福建省交警部门的首创。 据介绍,南平市交警在路面查处纠正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和接待事故当事人时,必须开启录音笔,对执法和接待的全过程进行录音。这种录音笔没有专用设备根本听不到录音内容,也无法进行改动和删减,确保了录音资料的真实、有效。民警从上班起,就
当地警方有关负责人表示,给一线交警配备录音笔的做法主要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全程开启录音笔,交警就不可能弄虚作假;二是遇到一些当事人侮辱、谩骂交警的情况,有了录音证据,交警可保留报警等权利;三是有些案件,当事人双方已同意和解,过一段时间又翻供,有了录音证据,则可避免这种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