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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世劫匪自请重判赴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9:21 金羊网-新快报

  车陂路特大枪杀劫案一审宣判

  新快报讯(记者余亚莲实习生唐佩阳)2004年12月,广州市车陂路发生一起特大抢劫枪杀案,劫匪在银行尾随取款人,入室抢劫9万元、枪杀两人。开枪杀人的宋井友庭上竟求法官重判,昨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其死刑,他当庭表示不会上诉。

  据指控,2004年12月15日上午,宋井友、曹士品伙同赵爱民、“小三”(化名)密谋抢劫。赵爱民在天河东圃路口中国银行营业厅伪装办理业务,暗中物色作案对象。不久,他窥见黎某、邓某夫妇取了大量现金后驾车离开,就立即通知外面的宋、曹等人。一伙人驾摩托车尾随,跟至车陂路广益废品回收站。

  几人经商量分工,曹士品在门口“望风”,宋井友和“小三”则持刀枪闯入回收站,扣动扳机,当场枪杀了邓某和黎某的弟弟,两被害人中枪毙命。宋井友等人抢得9万元现金后扬长而去。

  案发后,省公安厅将其列为挂牌督办案件。负责侦办该案的天河刑警于2005年6月在棠下将宋井友抓获,2005年年底,曹士品也被抓获。

  后经侦查发现,宋井友、曹士品已经多次作案。案发后时隔四个月,也就是在2005年4月15日上午,宋井友、曹士品和赵爱民等人又纠合在一起,在天河区中山大道一家中国银行营业厅内物色对象,并驾乘摩托车尾随,持刀、枪威胁受害人梁某、严某,抢去其身上的现金4.25万元。

  此外,从2004年2月至2005年4月,曹士品与田得伟,谢立华、杨凤立、赵友伟等人相互纠合,先后持枪抢劫8次,涉及财物逾40万元。

  今年9月份,广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宋井友、曹士品的辩护律师都称两人不是主犯,请求法庭轻判。

  但在庭审时,宋井友却表示,自己开枪杀了人罪有应得,请求重判,并且称曹士品没有参与抢劫,为其求情。曹士品强调,自己胆小怕事,在抢劫过程中都只是负责“望风”。一般被告人在庭审时都请求法官对自己从轻量刑,宋井友却要求法官重判,对他的这一反常举动,当日庭审后,宋井友的辩护律师曾对记者称,宋井友有厌世情绪。

  昨日上午,广州中院宣判此案。宋井友表现得十分平静,听到死刑的结果后,很干脆地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不会上诉”。曹士品则有点紧张,一时间对判决结果还反应不过来。法官问其是否上诉,曹愣了一下,宋井友在旁低声把“无期徒刑”的判决结果复述给他听,他才表示“不会上诉”。

  (Robby/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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