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铁路运输物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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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9:29 河北日报 | |||||||||
无业人员詹增清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周远通讯员冉小毅)一名无业人员伙同他人,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铁路运输物资,致使多趟列车中断运行或晚点。11月23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无业人员詹增清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詹增清伙同他人共作案3次:今年4月10日,在京广线257km+700m至257km+400m处盗割补偿电容连接线7处,价值1820元,影响行车27分钟。今年4月12日,在京广线256km+800m处盗割2568号机继电器匹配单元连接线5根,价值2600元,影响铁路行车41分钟。今年5月10日,在京广线262km+800m处盗割匹配单元连接线一根,价值520元,影响铁路行车45分钟。三次盗窃总价值人民币4940元。法院认为,詹增清等人盗窃铁路运输物资,造成京广铁路中断行车,影响行车安全,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