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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光大道要告央视侵权 谁有版权说法不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9:41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北京星光大道影视制作有限公司要状告央视“星光大道”栏目的消息经媒体披露之后,引起各方关注。两条“星光大道”到底谁先开出来的,到底是恶意炒作,还是正当的法律维权,两家各说不一。这家民营公司负责人韩骏称,一定要将维权进行到底,而央视“星光大道”栏目制片人葛延枰则表示,栏目要维护央视的品牌。据悉,目前该公司已经将律师函递交到央视有关部门。

  北京星光大道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影视制作机构,该公司负责人韩骏介绍,2003年7月9日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将“星光大道”作为商标在国家工商局进行了注册申请,并在2005年的1月7日获得注册初审通过。韩骏认为,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央视的“星光大道”同名栏目已经事实侵犯了该公司的“在先商标权”,因为中央电视台的“星光大道”电视栏目是2004年10月开播的。

  不过,在“星光大道”的名字产生先后上,央视“星光大道”栏目制片人、总导演葛延枰却有不同的看法。他说:“事实上,我们在1998年制作播出‘星光无限’栏目的时候,就有一个板块的名字叫做‘星光大道’,我们现在播出的大型选秀节目‘星光大道’就是从那个板块衍生出来的,从产生的时间上看,我们的显然比他们的要早。所以我们怀疑这种做法有炒作之嫌,甚至有抢注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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