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保姆5年女雇主领刑15年 虐待保姆案一审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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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10:4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本报讯 据《深圳商报》报道,昨天下午3时许,“小保姆被雇主虐待案”在珠海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涉嫌用铁锤、扳手等物伤害小保姆蔡敏敏的雇主魏娟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宣判后,魏娟当庭表示将上诉。 珠海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1月至2005年间,来自河南漯河的魏娟雇请同乡蔡敏敏到其珠海家中当保姆。其间,魏娟以蔡敏敏不讲卫生、偷懒为借口,多次使用拳头、铁锤
法院认为,蔡敏敏能够完整具体地回忆起自己被魏娟多次殴打的情节,且对控诉的每一起伤害行为都有面部或身体的伤痕相对应。其他证人的证言也印证了蔡敏敏的陈述,蔡敏敏身上不断出现新的伤痕,也间接印证了她在近年里被魏娟连续殴打致伤这一事实。 同时,法庭认为,魏娟的辩解与其他证据相矛盾,应当不予采信。魏娟辩称,敏敏脸部的伤情是2003年她去北京出差期间,敏敏私自外出遇车祸造成的。但在魏娟说的时间和地点,根本没有关于交通事故的报警记录。
被告雇主魏娟一审获刑15年,她表示将上诉。
被雇主打伤残的敏敏在法庭上作陈述。《深圳商报》供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