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国务院:违规出口核技术最高处5倍经营额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13:5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5日电 温家宝总理日前签署第480号国务院令,国务院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对违法经营等行为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

  条例明确,违反条例的规定,出口《管制清单》所列有关技术的,由商务部给予警告,处违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处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
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伪造、变造、买卖核出口许可证的,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获得核出口许可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核出口管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477,000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核扩散”的相关新闻
防止核扩散 怀念冷战 (2006-11-08)
朝鲜核危机余波:全球反核扩散大网正越收越紧 (2006-10-30)
股神巴菲特的防核扩散计划 (2006-10-23)
新闻分析:建立防核扩散新框架难成共识 (2006-09-22)
国际防核扩散新框架特别会议未取得实质结果 (2006-09-22)
IAEA拟建世界核燃料供应库遏制核扩散 (2006-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