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87种药品今起执行最高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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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16:14 台海网 | |||||||||
台海网11月25日讯 (记者 林芹) 记者昨日从福建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增补的青霉素等87种剂型规格药品今起执行最高零售价格,详情可通过福建省医药价格信息网(www.yy.fj.cn)查询。 药品价格自执行之日起,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营利性医疗机构、县以下非营利性
根据国家有关要求,我局对药品的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变化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中标价格或实际成交价格与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格、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相差较大的药品,我局将及时采取措施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零售价格。 省物价局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依法严肃查处。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省局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