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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大火等7起特大事故共有95人被追究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23:20 中国新闻网

  记者25日从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了解到,常德市鼎城区桥南大市场特大火灾、邵阳市隆回县大园煤矿特大煤与瓦斯突出等7起特大事故的处理意见,已经获得湖南省政府与国家有关部门批准,95人将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其中19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其余人员分别受到撤职、降级、记过、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一些单位和个人被行政处罚。

  常德市鼎城区桥南大市场“12·21”特大火灾事故进行了责任倒查,对没有及时消除隐患的历任相关责任人全部被追究责任。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处处长贺德安告诉记者,这7起特大事故全部是责任事故,分别是:

  ——2004年12月21日,常德市鼎城区桥南大市场特大火灾事故,死亡1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9046.25万元;

  ——2005年4月1日17时50分,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荷叶镇贵达井、石灰窑井特大水害事故,造成2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95万元;

  ——2005年6月8日,资江矿业有限公司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0.3万元;

  ——2005年11月19日,溆浦县祖市殿镇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1人,伤22人,直接经济损失42.8万元;

  ——2005年8月30日,重庆三峡库区运输总公司渝A·F1224大客车在长沙市绕城高速公路上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7人,伤24人,直接经济损失348万元;

  ——2006年2月25日,隆回县大园煤矿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8人死亡,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34万元;

  ——2006年3月12日,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香梅乡高坪煤矿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0.7万元。

  据介绍,常德市鼎城区桥南大市场“12·21”特大火灾事故的处理启动了责任倒查机制。自1997年常德市桥南大市场被省政府定为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以来,至事故发生时,鼎城区的一些政府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责任人,即使已经调动、提拔,依然被列入责任追究名单,共有5人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渎职逮捕,17人受到党纪、行政处分,2人2单位被行政处罚,负有领导责任的常德市政府及2名副市长被责令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据新华网;记者刘非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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