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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建设征地 补偿“原地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0: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大建设”道路各种配套如公厕、消防站、供电开闭所等,其所需要征用的土地,涉及群众的“征地补偿”费用必须原地公告,阳光透明地保护百姓利益。据了解,目前合肥市国土资源局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这一工作。

  据介绍,目前合肥市规划部门已为近期大建设道路分别选定10个配套消防站、3个公厕的位置,国土资源部门已与这些地点原先的土地使用单位进行沟通,所有的单位均表示支
持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根据计划,本月下旬国土资源部门还将就12条道路的25个供电开闭所位置,挨个与原用地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商讨征地补偿事宜。

  (无名 红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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