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特大火灾7名责任人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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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1:3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据新华社长春11月25日电吉林省纪委、监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日就辽源市“12·15”特大火灾事故发出通报,对负有主要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的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辽源市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市长金窗爱行政记大过处分。 2005年12月15日,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7人死亡、9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2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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