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发执照全国头一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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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1:56 现代快报 | |||||||||||
24日,西安西一路小学和西安市交管三大队开展了一次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教育课,并举行了“走路执照”颁发仪式,首批50余名小学生通过“交通安全知识”考核,领到了“执照”。孩子们还一起宣读了“走路宣言”。组织者希望通过颁发“走路执照”,提高学
“走路执照”像胸牌一样可挂在脖子上,正面写着“西一路小学交管三大队走路执照”,背面为交通注意事项以及对学生的温馨提示。 附:“走路宣言” 1.从小遵守交通法规,争做文明小市民; 2.车祸猛如虎,人命重于天; 3.红灯停,绿灯行,遵守交通看行动; 4.文明有序不推挤,不从车头穿马路; 5.路上行走,要在人行道内;横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 6.不在马路上打闹、嬉戏或追逐,不翻越道路隔离栏,不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马路; 7.未满12岁,不在道路上骑车;未满16岁,不骑电动自行车; 8.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行走; 9.乘坐公共汽车要在站台依次候车,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汽车行驶中,不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 10.不在车行道上招呼出租汽车;系好安全带,生命上保险; 11.交通陋习要除掉,交通法规记心间。 【新闻背景】 车祸成儿童第一杀手 据统计,全国平均每天有40多名学生死于以交通事故为主的意外伤害,相当于每天消失一个班集体。近年来,我国4到14岁的少年儿童,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造成死亡的占儿童死亡总量的26.1%,而且以7%到10%的速度逐年增长,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儿童意外伤害的“第一杀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