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4’杀人案”追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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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1:59 海峡都市报 | |||||||||
石悦军一审被判极刑 昨日上午11时,吉林通化男子石悦军被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处民事赔偿6名受害家属包括死亡赔偿等各种费用共计83万多元。
2006年9月24日至29日,石悦军在近一周时间内,连续作案6起,杀死12人,伤5人,这起特大“9·24”杀人案一时震惊全国,9月29日中午12时15分,石悦军落网。《城市晚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