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9·24’杀人案”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1:59 海峡都市报

  石悦军一审被判极刑

  昨日上午11时,吉林通化男子石悦军被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判处民事赔偿6名受害家属包括死亡赔偿等各种费用共计83万多元。

  2006年9月24日至29日,石悦军在近一周时间内,连续作案6起,杀死12人,伤5人,这起特大“9·24”杀人案一时震惊全国,9月29日中午12时15分,石悦军落网。《城市晚报》供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