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人员“周末放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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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1:59 海峡都市报 | |||||||||
表现好的劳教人员工作日在劳教所内参加生产和学习,双休日可以回家和亲戚朋友团聚,甚至工作日也可以白天出去工作,晚上回劳教所……这不是“天方夜谭”,长春市奋进劳教工作警务室25日在宽城区奋进乡司法所成立,将对劳教人员实行“周末放假”、“通勤”、“走读”等开放式管理,还负责进行考查、帮教,同时负责安置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据悉,这是我国试点的第一个劳教工作警务室。据悉,今后成立的劳教工作警务室均须设在乡镇(街道)司法所内,劳教所要派出两名以上民警,协助司法所开展工作。
(东亚经贸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