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权是第四代人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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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1:59 海峡都市报 | |||||||||
全国人大常委徐显明22日表示,以和谐精神超越传统三代人权的对抗精神,将化育出新一代人权—————和谐权。他将人权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前三个阶段分别是自由权本位的人权、生存权本位的人权和发展权本位的人权。他是在中国人权研究会主办的“尊重与促进人权与建设和谐世界”国际研讨会做此表示的。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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