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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公务员招考42取1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3:00 深圳商报

  全国公务员招考42取1

  公共科目笔试昨结束,面试与专业考试明年2月15日前举行

  

全国公务员招考42取1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张宗堂)涉及89个部门、12000多个职位的2007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公共科目笔试25日下午顺利结束。广东4.4万多名考生参加了考试,到考率达92.5%。

  全国设1.6万多个考场

  本次考试除在全国31个省份的省会城市设有考点外,还在青岛、烟台、苏州、扬州、厦门等五个较大城市新增了考点。据统计,全国共在上述城市设置了480个考点、16000多个考场。根据安排,25日9时至11时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14时至16时30分进行申论考试。

  根据具体时间安排,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于12月底公布,面试与专业考试工作将在2007年2月15日前举行,整个招考工作将于2007年4月15日前完成。

  人事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有111万余人次通过网络提交了报名申请,有74万余人通过资格审查,最终确认有资格参加考试的人员为53万余人。

  此次考试,部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也纳入了公务员招考的范围,使得招录计划比去年增加了2000多人。

  报考与录取比约为42:1

  记者从人事部有关机构获悉,2007年公务员招考涉及89个部门的12724个职位,确认有资格参加考试的人员535574人,报考与录取的比例约为42:1,而去年的这一比例约为48.6:1。

  人事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公务员招考阅卷过程中设立的一套严密制度,可以确保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阅卷工作的客观公正,不会出现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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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体检和考察如何进行?

  各招录机关将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3倍至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选。进入面试和专业考试的人员名单将通过人事部网站公布。

  面试的组织工作由各招录机关具体负责。面试前,招录机关将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盖章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者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如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时,招录机关按照规定组成面试考官小组。2007年在中央机关公务员招考中全面推行面试考官持证上岗制度,各招录机关必须有一定比例的考官持有考官证书,其中担任面试主考官的,必须持证上岗。

  体检和考察工作都由招录机关负责。招录机关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体检。

  对于考察工作,招录机关将成立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并提出考察意见。(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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