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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起步不留心 两岁幼女命丧车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5:5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一女子将年仅2岁的侄女带到某加油站接东西,2岁幼儿爬到车轮下,司机疏于观察,启动汽车将2岁幼儿碾伤致死。幼儿父母将肇事司机告上法庭。日前,宜宾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肇事司机吴代友赔偿幼儿父母83099.75元。

  2006年4月8日上午,黄淑琼(幼儿母亲之妹)的亲戚找云南省昭通地区绥江县驾驶员吴代友带东西到宜宾,10时许,吴代友驾驶的云C43091号货车在柏溪二二四皖宜加油站对
面公路边停车等候,黄淑琼带着2岁的侄女李铭瑞赶到,黄淑琼从车后走到驾驶室右侧窗口领取东西,后黄淑琼转身往回走时见吴代友驾车起步致李铭瑞受伤。事发后,吴代友继续驾车往宜宾方向行驶,一辆小轿车追上告知他 “你的车压着人了”,吴仍继续驾车前行。后李铭瑞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李铭瑞的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76199.50元。吴代友驾车起步时对周围观察不够,违反了法律关于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安全驾驶”和“确保安全”的义务,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黄淑琼带领李铭瑞未完全尽到监护人的职责,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吴代友应赔偿幼儿父母83099.75元,而吴代友向第三人绥江财保所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为5万元,绥江财保扣除免赔率的10%后应支付吴赔偿款45000元。(蓝剑 庆元)

  本报宜宾发行站:(0831)2328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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