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等7人受处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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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7:47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据新华社长春11月25日电吉林省纪委监察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近日就辽源市“12·15”特大火灾事故发出通报,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或重要领导责任的7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此前,已将原辽源市卫生局副局长兼中心医院院长王绍文等14人追究刑事责任。 2005年12月15日,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37人死亡、95人受伤,
近日,吉林省纪委监察厅等部门给予辽源市卫生局副局长、党委委员马兴涛行政降级、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辽源市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刘英阁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辽源市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市长金窗爱行政记大过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