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辅导员 将实行准入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8:30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 贾林娜】记者昨日获悉,为解决辅导员队伍在数量结构、职责定位、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市教卫工委、市教委根据教育部24号令的有关规定,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今后本市各高校将建立起专业化、相对稳定的辅导员队伍,要给专职辅导员设置岗位编制,按照1:200的师生比例设置辅导员岗位。
选聘高校辅导员有严格的标准,要求有端正的品行和奉献精神,要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一般要从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和优秀博士生中选聘。在选聘程序上,将采取组织推荐和校内外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专职辅导员候选人实行面试、笔试、公示制度,兼职辅导员的聘任也要听取师生的意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今后本市高校要给专职辅导员设置岗位编制,按照1:200的师生比例设置辅导员岗位。另外,高校还将配备一定数量的兼职辅导员,主要承担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兼职辅导员将从专家、教授和中青年教师或劳动模范、退休教授、干部中选聘。 今后,本市高校将对辅导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准入制,高校辅导员将接受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等多种培训。辅导员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校外考察或实践活动。 为使高校辅导员能有职业化、专家化的发展,本市高校将设立辅导员职务晋升岗位,为业绩能力突出的辅导员提供相应的职务发展空间;专职专业型辅导员还可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