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新规个人委托室内监测不收人工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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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9:11 无锡日报 | |||||||||
据新华社南京11月25日电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昨日正式出台《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环境监测专业服务收费标准》,以规范各类环境监测收费行为。 由于室内环境问题及装修污染等越来越受到普通群众的关注,社会上各种环境监测机构也随之而生。为规范收费行为,《办法》详细规定了环境监测的成本,主要包括:直接
《办法》还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垄断或操纵本系统、本地区环境监测市场,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企业或委托方接受指定的服务。各级、各类环境监测机构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不得只收费、不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