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春辉被追授为“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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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9:37 河北日报 | |||||||||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号召央企青年向英雄学习 本报邢台11月25日电(记者孟瑞君、董广顺)记者今天从中国中钢集团公司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获悉,11月21日,中央企业团工委决定,追授郭春辉“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员”称号,以表彰郭春辉的崇高精神和英雄事迹。
郭春辉生前是中钢集团公司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的职工,2006年9月18日,在阻止两名小偷行窃时,不幸身负重伤,经抢救无效,于9月23日壮烈牺牲,年仅23岁。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专门作出批示:认真组织宣传,号召央企青年向郭春辉学习。11月21日,中央企业团工委发出关于追授郭春辉"中央企业优秀共青团员"决定的文件,号召中央企业各级团组织,把郭春辉的崇高精神和英雄事迹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生动教材,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郭春辉见义勇为、匡扶正义的崇高道德品质,坚定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投身青年创新创效活动;中央企业广大团员青年要通过学习郭春辉的崇高精神和英雄事迹,"明荣辱,树正气,促和谐",与祖国共奋进,与企业同发展,为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做强做大中央企业,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为弘扬郭春辉的英勇精神,邢台市委、市政府,邢台团市委,团省委、河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还分别授予郭春辉"邢台市劳动模范"、"邢台市见义勇为模范"、"邢台市优秀共青团员"、"河北省优秀共青团员"、"河北省见义勇为英雄"等荣誉称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