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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听建设热潮中的“危情”提醒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09:56 扬子晚报

  城市建设热,新农村建设热,超限超高建筑热,景观构筑物建设热……毋庸讳言,这些是经济社会迅猛发展的伴生物。但是从21日起,部分省人大代表在常州、宿迁等地对防震减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时,不无担忧地发现了一些“危情”。毫不夸张地说,它们与国计民生息息相关。

  这些“危情”具有一个人们不大注意或者不愿意正视的背景:江苏是全国地震重点
监视防御区,是东部中强地震活动水平较高的省份,历史上曾多次发生中强地震。而且,由于江苏人口密集,经济发达,也是地震致灾较为严重的地区。国家和省的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都对建设工程的防震设防、抗震减灾有明确规定。

  超高楼,别为抗震设计做减法

  代表们提到一个案例:南京新街口某著名楼宇要加层。加层之后的高度对基础是有抗震要求的。查询过去的设计,发现抗震要求合格,可是对楼房实测却发现,施工偷工减料,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做。在这样的基础上进行高楼加层,令人不寒而栗,目前不得不把以前偷减的再补上。

  建设部门反映,目前,抗震设防观念在超限高楼设计中已经比较深入人心。2002—2006年,全省进行了21711项的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省建设厅直接组织审查的超限高层建筑有81项。但是,也有不少单位为了省钱,设计图纸审查之后,在施工中偷工减料,而施工过程中的监管能力明显不足。而另外一种情况是,新型建筑物、构筑物的出现,使得“超限”标准套用出现新问题。苏南某市新建一现代化塔,专家和业界对其是建筑物还是构筑物尚有争议,如确定其为建筑物,该塔不超限,至今尚未做抗震设计审查,却有明显抗震隐患;而确定其为构筑物,才能进行抗震设计审查。这些问题,都需要在发展中研究解决。

  市政基础工程,还没上抗震审查的车

  《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计审查。目前,房屋建筑抗震设计审查已经全面展开,但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审查还没有开始。个中原因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计审查规章、标准不到位。代表们提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同样是百年大计,人命关天,要尽快提上议事日程,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对大型公共建筑和市政设施工程则要实行专项审查制度。

  农民自建房,不能成为安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大举推进,农民成片集中居住已成趋势。对这一类农房建设,图纸、管理、标准都很到位。但是,代表们提出“平均数不能代表大多数”。除了成片居住的农民,在欠发达地区,以及一些偏远地区,还有不少农民在自建房,安全隐患不小。

  这些农民的建房方式非常传统,没什么图纸,看左邻右舍怎么盖,自己也怎么盖。过去,农房主要是砖木结构的一层平房,即便安全标准不到位,“倒下来也吓不死人。”但现在,农民普遍建的都是二层楼,用水泥楼板。苏南苏中一些地方经济发达,建筑业发达,不少农民知道用“圈梁”抗震,而在偏远落后地区的很多农民自建房,没有基本的抗震条件。代表们说,这些房子,不要说抗震,抗强风也不济,水泥楼板砸下来,血肉之躯难挡。

  而在管理上,农民自己掏钱建房,除了国土部门审批一下,建设部门不掌握情况,乡镇一级也没有技术力量管理,使得自建房很有可能成为在集中居住点之外的一个“被遗忘角落”。代表们建议,政府管理层的思路要向他们延伸,要送图纸下乡,送标准下乡。而且,图纸标准要区别高中低档房屋分类化,不能都是小洋房,其中要包括,最简易的房屋要达到什么样的安全抗震标准。以常州为例,调查显示,全市现在一年新建自建农房,仅300户左右,政府完全可以将其纳入服务范围。本报记者王晓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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