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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心房子”送进监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12:39 新闻晚报
□通讯员刘平 王宝青 记者王凤梅

  晚报讯 人在狱所服刑,家中却逢动迁,自己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回归社会后会否遇到申报户口、居住等方面的问题?杨浦区司法局日前推出了送“安心房子”工程,结合目前旧区改造和安置帮教工作,让服刑人员安心改造。

  黄某是个“六进宫”人员,动迁伊始,动迁组到劳教所向他宣传政策时,他抵触情绪非常强烈。他固执地认为早签约“不合算”,不断拖延,并且漫天要价,“我就是不签,
以后放出来政府总要管我的”。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到劳教所诚恳耐心地与他多次谈心,分析利弊,终于使黄某认识到签约是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协议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另有一批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受其影响顺利签约。

  据悉,以前由于服刑人员在狱所服刑期间,家中房子动迁,由于种种原因,服刑人员对此不尽知情,在狱所忧心忡忡。而有的人服刑结束后,户口无法迁入,还有的家里其他亲属携款失踪,导致回归社会却没家可回,由此心生怨恨,产生社会问题。

  今年年初,杨浦区司法局通过调查,掌握了杨浦籍服刑人员在入户、住房、婚姻、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重点分析了涉及原住所动迁的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情况,共同研究制定科学合法合理的动迁补偿方案,把每位涉及动迁的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都纳入了补偿方案中,维护他们的安置补偿权益。

  目前,仅在被列入市旧区改造重点项目的杨浦区平凉西块一期动迁所涉及的服刑人员中,已有80%分别由本人或委托家人签订了动迁协议书,刑释解教人员中也已有81%签约搬迁。

  杨浦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盛俊杰告诉记者,做好原住所被动拆迁的服刑人员的安置补偿工作,不仅尊重服刑人员的知情权、话语权和补偿权,而且预防了他们回归社会后入户困难、住房困难等动迁“后遗症”,促进他们安心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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