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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夫”被判极刑 庭上只求“速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15:21 新民晚报

  本报综合消息曾在6天内连杀12人的“屠夫”石悦军今天被押上吉林通化柳河县法院法庭,庭审持续4个小时,石悦军对先后杀死12人伤5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石悦军死刑。

  2006年9月,石悦军在6天之间竟连杀12人,杀伤5人,酿成了震惊全国的“吉林血案”。在其屠刀下不幸遇害的有古稀老人和儿时的唯一玩伴。36岁的石悦军是个体屠宰户,作
案后弃车逃跑。公安部发布A级通辑令,9月29日,公安民警、武警官兵在柳河县柳南乡吕家堡附近的玉米地里发现目标,迅速合围一举将石悦军抓获。

  庭审前,法院准备为石悦军安排辩护律师,但被石悦军拒绝。办案人员想征求他妻子的意见,但他妻子已搬离原住址,无法联系。工作人员向石询问其妻子的联络方式,石悦军言明自己不需要辩护。办案人员问他还有什么要求,他只说了两个字:“速死!”但法院仍然指定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为其免费辩护。

  经审讯,石悦军承认因从事屠宰生意,和死伤的人曾产生过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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