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32名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上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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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6日17:20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陈莉通讯员熊汉东报道经过报名、面试、审核等严格程序的筛选,来自我市各行各业的32名消费者代表成为了我市首批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昨天下午,市消委会为这32名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并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消费纠纷调解技巧等业务知识的培训。 据了解,自从媒体发布深圳市消委会要向社会公开招募
据介绍,义务监督员的聘期为2年,其主要工作职责有:协助消委会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协助消委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收集违法经营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信息并及时报告消委会;受消委会委托,受理调解小额消费者投诉;协助消委会联络所在社区的消费者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以及协助开展消费调查及其他工作任务。同时,市消委会规定,义务监督员不得以消委会的名义推销商品或服务,总之,就是不得以义务监督员的名义牟取私利,其行为不得有损于消费维权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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