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物局长称将起诉部分文物占用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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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0:00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丁华艳报道 日前,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表示,拆迁费用占到文物单位保护资金的90%以上,资金问题成解决文保的最大困难。市人大代表建议规定文物拆迁费上限。 孔繁峙表示,市文物局去年对16家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部分文保单位的产权和管理使用单位“不以为然”,很少或基本不做改正。
市文物局年底前将对16家被通知单位进行督察检查,如果发现拒不整改的文物产权或使用单位,将按照文物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如不接受处罚,市文物局将通过法律程序起诉文物占用单位。目前,市文物局正考虑将一两家“未做任何改正”的占用单位诉诸法律。 孔繁峙表示,北京文物保护工作已进入难点期,文物级别高、搬迁规模大,而拆迁费用占到文物单位保护的大头,一般在90%以上,资金问题也是解决文物保护的最大困难。就此,市人大代表建议,规定文物拆迁费的上限。 现象一俩文保单位不“保”皇史宬 皇史宬位于东城区南池子南口东侧,始建于明嘉靖十三年,为明、清的宫廷档案储藏所,1982年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其北院的管理使用单位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南院由故宫博物院和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的老职工等26户居民居住,正好堵住了皇史宬的南门(正门)通道。市文物局表示,南院住户大量使用明火,用火用电不规范,私搭乱建棚屋,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极不利于文物的保护。 市文物局表示,从去年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以来,曾3次召开协调会意图解决隐患问题,但因两个单位对产权和使用权的争议,使得搬迁和整改工作无法进行,导致皇史宬南院的隐患整改无明显进展。 “两家都是国家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却因为‘产权’利益之争对文物保护置之不理。”上周六,北京市人大部分代表视察皇史宬时,一位代表生气地说。 现象二清朝陆军部飘出油烟味 上周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还视察了孚王府、清陆军部和海军部两家国家文物保护单位。 孚王府2001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建部分分属四单位。非文物建筑则被中国中钢集团和378户居民占用,产权归属、使用性质非常复杂。私搭乱建严重,居民使用明火,没有消防通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市文物局透露,4家单位都表示:解决孚王府安全隐患最有效的办法是政府将居民迁出。古建筑对他们来讲是一个包袱,只要政府安置好居民,解决同等面积办公用房,可以放弃产权。 而清陆军部古建筑,甚至是市消防局挂牌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中午到达现场视察时,闻到的是居民在楼里过道做菜的阵阵油烟味。管理使用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的一位管理人员连连拜托人大代表帮他们催款,他表示:“只要钱一到位,马上搬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