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征收土地使用费不会冲击房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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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1:43 新京报 | |||||||||
本报讯 据央视经济信息联播报道针对近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有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的政策,财政部明确表示,不会对房地产价格产生较大的冲击。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现行征收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但是由于标准偏低,在全国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出让土地收益巨大,使得用地扩张冲动比较强
王保安说,供求状况,它是决定土地基本价格的,所以说与政府增收的这一点新增费来说,没有直接的和比较大的联系,不可能对土地价格,尤其是下一个层次的房地产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冲击。 王保安介绍说,2005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约为5800亿元,而当年全国实际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只有200多亿元,即使征收标准提高1倍也只有500亿元左右,不到土地出让收入的10%,因此比例不大。 另外当前中国地价主要由取得成本、开发成本、政府收益三部分构成,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增收对象是各级地方政府,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一费用只是政府收益中的一部分。因此,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对地价影响甚微,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