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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称货到付款行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1:4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1月26日讯刘文虎、陈习伍等人,借要货为名,骗得花生油240箱并骗劫大米一车。近日,商河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刘文虎、陈习伍有期徒刑18年和6年,并处罚金。

  2005年9月,被告人刘文虎和路某在唐山市某棉油公司谎称抚宁县国土资源局需要花生油,约定货到付款,预订花生油240箱,价值人民币55680元。9月7日,公司人员刘春朋等
人按照约定,将花生油送至抚宁县国土资源局门口处,路某化名王相阳以该局供应处处长的身份,让刘春朋等人将花生油卸下。后路某将花生油全部运走。

  2005年11月30日,刘某到某粮店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假意购买大米。当晚,送货司机焦某驾驶五轮货车运输1.6万斤大米行至商河县境内时,刘某及守候在此的刘文虎、陈习伍将焦某拽下车,捆绑至路边,将其手机抢走,刘某驾驶货车与刘文虎、陈习伍将大米运走,后将货车丢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文虎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和抢劫罪。被告人陈习伍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 者 高 园  通讯员 陈宜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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