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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费翻番不冲击房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2:54 重庆晚报

  明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财政部负责人25日明确表示,供求关系决定土地价格,政府增收新增费不会对房地产价格产生较大的冲击。

  据介绍,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现行征收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但是由于标准偏低,在全国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出让土地收益巨大,如2005年,全国
收缴的新增费不到其出让土地纯收益的1/3。

  财政部综合司司长王保安表示,这项政策主要是传导一个政策信号,说明政府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土地的节约和集约使用。

  王保安表示,除提高新增费缴纳标准外,这次还将原来主要留给市、县政府的70%新增使用费,调整为全额缴入省级国库。同时,对地方政府的违规批地和以前欠缴的新增使用费都将限期追缴。对于增加的可支配新增使用费,将主要用于耕地保护、中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

  对于提高使用费缴纳标准,是否会导致土地成本大幅上升,从而引发房价上涨?王保安表示,供求状况决定土地基本价格,与政府增收的新增费没有直接的和比较大的联系,不可能对土地价格,尤其是下一个层次的房地产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冲击。

  另外,当前我国地价主要由取得成本、开发成本、政府收益三部分构成,而新增费的增收对象是各级地方政府,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因此,对地价影响甚微,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据央视

  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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