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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房管局负责人就城区住房调查答记者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3:59 舜网-济南时报

  全市城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日前,记者就有关情况采访了市城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

  问:开展本次住房状况调查的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开展住房状况调查是我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
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建住房[2006]189号)、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认真做好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建房字[2006]38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发[2006]66号)要求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全市住房状况调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城区常住人口和非常住人口当前居住和住房需求等情况,建立翔实的住房档案及一段时间内住房需求信息档案,为编制我市中长期房地产发展规划、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提供科学依据,为完善住房政策、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提供真实、可靠的基础性资料。

  问:本次住房状况调查的范围是什么?

  答:在济南市城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居住,具有市区常住户籍及非常住户籍的居民家庭住房状况及需求。

  问:本次住房状况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居民居住房屋的具体状况及拥有住房套数等;对住房的需求情况及对租、购房屋的价格意向等;居民家庭人口情况及家庭年收入等。

  问:本次住房状况调查主要采取什么方法?

  答:本次住房状况调查采取全市统一部署、分区组织、集中汇总,入户调查和电子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问:住房状况调查数据如何使用?

  答:本次住房状况调查,是对各类住房的现状进行调查并如实登记。经调查取得的个人资料要严格限定于住房状况调查的目的,不用于其他用途。在进行数据录入和分析时,不记录被调查人姓名等个人信息。

  问:本次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如何组织实施?

  答:我市成立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负责全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各区和济南高新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辖区内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问:如何确保本次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答:一是要高度重视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做到精心组织,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要抽调业务精、作风硬、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参加调查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理解、支持、配合调查工作,积极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二是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精心选定调查员,搞好上岗前培训,科学合理做好分工和进度安排。

  三是参加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统计法规和操作规范开展调查工作。专(兼)职调查员要准确把握调查方法及各项调查指标要求,确保调查、核查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

  四是加强宣传动员。要组织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意义、目的和方法,为调查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街道办事处(镇)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政策讲解工作,动员辖区居民积极履行公民义务,认真填报《调查表》。

  五是严格工作质量。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严格依法进行住房状况的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可靠。要重点抓好调查员登记关、街道办事处(镇)的初审关和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录入关及抽验关。对拒报、瞒报、虚报的,要及时提出批评并予以纠正。对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以及严重错漏或弄虚作假的,要追究当事人及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问:整个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确定哪几个阶段?

  答: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准备阶段(2006年11月底前)。各区(含济南高新区,下同)按照每150户选配1-2名调查员的原则选定专(兼)职调查员并制定培训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调查工作人员和专(兼)职调查员进行培训。同时,各区要各自选择1个居委会(社区)抓紧开展试点工作,为全面展开工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二)全面调查阶段(2006年12月初-12月中旬)。在搞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调查员全面进行入户调查,据实填写《调查表》,并按照要求完成分类和上报工作。

  (三)校核上报阶段(2006年12月中旬-12月底)。各街道办事处(镇)负责对《调查表》进行初审,无误后由街道办事处(镇)分管领导签章报所在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调查表》进行校对并按卷整理,由各区分管领导签章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调查数据统一复核并输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建立全市城区住房状况调查统计资料数据库。

  (四)数据汇总及分析阶段(2007年1月)。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专家对住房状况调查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形成城区住房状况调查报告,经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市政府。

  问:怎样保证住房状况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答:为了确保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本次调查本着“先动员、后培训、再调查”,“先验收、后汇总、再统录”的原则,按照全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具体组织、逐级汇总的方式实施。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抽查验收不合格的调查数据,坚决退回重来。

  问:本次住房状况调查跟咱老百姓有什么关系?

  答:本次在全市城区内对居民家庭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是市政府为了全面掌握居民住房总量、居民家庭套型结构、低收入家庭困难情况,科学编制我市中长期房地产发展规划、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等,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调查,掌握翔实的基础数据,制定符合百姓利益的住房政策。住房状况调查利国利民,每个市民都有责任和义务配合调查员做好调查工作。

  问:作为市民应怎样配合这次住房状况调查?

  答:这次住房状况调查是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国务院、建设部、省建设厅的要求,市政府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调查统计工作是经市统计局批复同意后具体组织实施的。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需要每个家庭、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镇)及社会各界的协助、配合和支持。此次调查,只对各类住房的现状进行调查并如实登记,住房状况调查取得的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住房状况调查的目的,不用于其他用途。希望广大居民在住房状况调查员上门调查登记时,如实提供住房现状等情况,提供各类有效证件资料,密切配合住房状况调查登记工作。另外,对于未佩带《济南市住房状况调查员》证件的人员,有权拒绝。在此,衷心感谢各位对我市城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我们深信有广大市民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本次住房状况调查工作一定会圆满成功。

  问:市、区两级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方式是什么?

  答:济南市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办公地址:经七路88号房产大厦21楼,联系电话:82077016、82077101、82077017。

  各区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除高新区外均设在各区房管局,分别是:

  历下区房管局,办公地址:东顺城街23号,联系电话:86568215。

  市中区房管局,办公地址:经十一路72号,联系电话:85568827。

  槐荫区房管局,办公地址:纬七路2号,联系电话:87086015。

  天桥区房管局,办公地址:花店街6号,联系电话:86922141。

  历城区房管局,办公地址:七里河17-1号,联系电话:88112881。

  长清区房管局,办公地址:龙泉街长清区房管局产权产籍科,联系电话:87224854。

  高新区行政审批中心,办公地址:高新区行政审批中心826房间,联系电话:82689833。(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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