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设与长清二建双双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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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4:09 舜网-济南时报 | |||||||||
时报11月26日讯(记者 赵治国 通讯员 关学军)今天,济南市清欠办、济南市建委联合宣布,青岛建设集团公司和长清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因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工程,且存在私招乱雇现象,导致拖欠大量农民工工资,造成较坏社会影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决定对这两个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据通报,青岛建设集团公司承建的中润世纪城二期三区D3号楼工程,违反《建筑法
长清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市中区旧村改造工程——七贤镇九曲村居民楼1#、2#、3#楼主体工程属违章建设,违反《建筑法》、《合同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借资质,违法分包,私招乱雇,内部管理混乱,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14万元,导致农民工多次集体上访。而上访问题发生后,长清二建采取消极态度,处理不当,致使欠款问题至今未能解决。济南市清欠办、济南市建委责成长清二建立即停业整顿,并对其资质等级进行重新核定,视其整改情况及资质最终审定结果再行决定是否恢复其正常生产经营。 济南市清欠办、济南市建委同时发出警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清欠政策,全心全意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认真排查辖区内及企业内部拖欠民工工资情况,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防止产生新的拖欠。目前,全市已累计清理拖欠工程款34亿元,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1.47亿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