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平度国土资源局关于注销土地证书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4:15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我机关根据《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的规定,于2006年8月11日,对青岛青田纸业有限公司位于平度市高平路西侧的27504.4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平国用[1999]00677号,地号:L03-39-14),办理了注销土地登记。因青岛青田纸业有限公司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我机关在2006年8月26日的《青岛日报》上刊登了《平度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注销土地登记的公告》,限持证人30日内将平国用[1999]00677号土地证书送交我机关,但持证人至今尚未交回《土地证书》。根据《山东省土地登记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注
销。

  2006年11月27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