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不得擅自复制“洋教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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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5:31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尹晓华)记者近日从省内有关高校获悉,我省12月底前将对省内各高校(含部属各高等学校)的外国教材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任何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复制、出版、使用外国教材,停止一切涉嫌侵权的行为。 教育主管部门要求:高等学校选用外国教材,应由主讲教师或教研室事先提出具体建议,经院(系)审议、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审定后,方可使用。对于“洋教材”的使用,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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