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势力团伙六成员分别获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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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5:48 东方早报 | |||||||||
早报讯 近日,静安法院对在本区寻衅滋事的一犯罪团伙6名成员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主犯郎经业、主犯范立国等被告3年至1年有期徒刑。 6月24日晚10时许,郎经业、范立国等10余人,分别在张某、靳某(均另处)的电话召集下,到达南京西路某娱乐总会一包房内,准备帮助张某向与其有经济纠纷的石某索债。得知石某不在该包房内时,即无端对被害人韩某实施殴打,其中一歹徒用所持的刀背猛击韩
这伙犯罪团伙成员先后在本市和外地被缉捕归案。 文 李鸿光 李燕 订阅东方早报请登陆东方早报网站或拨打 962288 或 8008208696;优惠多多、实惠多多、资讯多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