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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法院“蹲点”社区断案 贴近居民利于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7:42 扬子晚报

  

苏州法院“蹲点”社区断案贴近居民利于调解

  苏州虎丘法院在下辖社区开设了“巡回法庭”,居民们在家门口就可以打官司维权。同样的唇枪舌剑,不一样的审理氛围,很多官司通过巡回法庭得到了圆满解决。而巡回法庭这一探索性的举措实施半年多来,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由于社区居民“抬头不见低头见”,在普及法律与保护隐私之间,巡回法庭还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

  ——编者

  目击

  法官坐镇社区庭审

  11月23日下午1点,在虎丘通安小区四区的调解中心,一间挂着“法庭”两个字的房间内,一场民间借贷纠纷案正在进行缺席审判。法庭里除了法官、书记员、两名原告外,还有十几名社区群众。缺席的两名被告曾向原告借了几万元钱,此后原告向被告索要欠款一直未果,无奈到社区里的巡回法庭上诉。

  这件案子并不复杂,在巡回法院开庭时,被告始终没有露面。由于被告缺席,法庭只能认定法律事实,1点45分就审理结束了。整个庭审过程中,法庭内气氛平静,旁听人员始终安静地听法官审理案件。庭审结束后,负责审理此案的沈宇亮法官表情并不轻松。她告诉记者,虽然这个案子本身比较简单,可审理时法官要考虑到社区邻里的人情,审判过程显得特别复杂繁琐。

  每周四,苏州虎丘法院的沈宇亮法官都会和书记员一起来到通安社区巡回法庭工作。沈法官告诉记者,这个巡回法庭是苏州第一个社区巡回法庭,另外在东渚还设立了一个巡回审判点。巡回法庭每周四开庭,主要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劳务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以及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此外还为居民提供咨询、谈话、调查、调解等服务。其中调解功能发挥得特别突出。“上周我们刚刚解决了一个委托司法调解的案子,那是个第二次上法庭的离婚案,拖了有两三年了。”

  一间开庭室、一间咨询办公室再加一间当地社会矛盾调解处理中心办公室,气氛相对平和。沈宇亮法官表示:“我们到这里来办案,非常受居民欢迎。每次开庭,都有好多居民来旁听。旁听席常常被坐满,有时候旁听的居民一直站到走廊口。”由于旁听人多,又都是“案发地”的居民,使法官断案多了法制宣传的味道。“在巡回法庭断案,即使是很常见的案子,我们也要把法律道理阐释仔细。庭审结束后,居民们会讨论很久,一传十、十传百,法制宣传的效果也就达到了。”

  沈宇亮介绍说,法院开办巡回法庭,通过社区审判服务点日常的法官接待、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及立案调解,把司法服务延伸到诉前。这样的工作在苏南发达地区既有必要也比较容易开展。

  优势

  贴近居民利于调解

  据虎丘法院沈宇亮法官介绍,巡回法庭启动以来的近8个月里,总共审理的近百个案子中,调解撤诉率达到了80%,全院信访投诉明显减少,执行收案同比下降20.83%。“巡回法庭的特点之一就是审理期限短,因为深入基层群众,和当地居委会、社区调解中心的合作很紧密,法官比较熟悉具体情况,传送材料也很快捷,这就使得案件的调撤率相当高。”在成功调解的不少案子中,大量是家务事。“过去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巡回法庭利用社区调解员熟悉案情的便利,同时与当地的干部加强交流,解决社区中家长里短的民事案件,很有优势。”

  苏州虎丘法院副院长沈锦龙告诉记者,经过长期调研,法院领导在综合一线法官的办案经验和虎丘区实际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社区巡回法庭这一新的工作模式。法院将审判地点搬到了社区,与乡镇原有的司法所、调处中心合署办公,最大限度地利用了那些机构的软硬件设施。该院民一庭庭长杨建中介绍说,社区巡回法庭并没有减少审判环节,而是将一些环节进行了调整,如法庭将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这一环节改成开庭前向当事人送达书面材料,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环节合并进行。这些调整使得审判时间大为缩短,办案效率大为提高。巡回法庭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是22.5天,比业务庭案件缩短了10天以上。沈锦龙表示,巡回法庭具有在更大范围内、更多社区实行的可行性。

  事实上,目前在一些地区,已经出现了具有更多单一职能的巡回法庭。比如苏州工业园区交巡警大队设立了全省首家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这个巡回法庭是由园区人民法院和园区交巡警大队合作设立的。在园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当事人可直接在交警队里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于立案、审查、开庭等诉讼环节都可以在交警队里完成,减少了事故当事人往返于两地的奔波,颇受欢迎。当事人对整个案件的受理、开庭、调解等还可以采取预约方式,与法官约定时间在交通事故巡回法庭进行,从而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有关法律人士认为,比起功能单一的巡回法庭,虎丘区法院在通安社区设立的巡回法庭,探索意义更强。

  争议

  邻里审判泄露隐私

  记者了解到,巡回法庭当着旁听群众的面进行案件点评,以案说法,对普及法律知识非常有用。但在采访中,记者也听到另一种声音。由于巡回法庭在审理过程中完全公开,而社区居民之间又彼此熟悉,原告被告在庭审结束后,常常会成为社区里议论的焦点。通安社区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居民告诉记者,自己曾经为了一件小事和亲戚打官司,到社区巡回法庭上诉确实方便,法官也给予了大量指导,最终调解成功。可在这件事过后,他发现自己常常被别人议论。“有时我买菜回家,背后都听见有人在说,他和他亲戚还打了官司……虽然自己是原告,理直气壮,但家族里的矛盾被邻居们清清楚楚地知道了,心里毕竟不舒服。要是法庭在审理时关上门就好了。”

  看来,普及法律与保护隐私之间,出现了矛盾。对此,业内人士看法不一。苏州光明律师事务所丁奕律师认为,法律本来就具有威慑性。巡回法庭利用公开审理、公开判决的方式,体现了公开教育公民的职能。丁律师表示,按法律程序公开审理、公开判决是完全可行的。只要不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和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公开审理都不会侵犯当事人的权益。也有人认为,巡回法庭的性质属于派出法庭,它满足了当地市民按需寻求法律的需求。但是正如法庭在审理案件时常常要采取不公开审理一样,巡回法庭也应该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是否公开。巡回法庭毕竟是在一个小范围中审理案件,案件当事人的相关情况很容易被人传播开去,必然造成一定的舆论,有时候会给当事人增添烦恼。有的民事案到法院去打官司,可能邻居都不知道。在巡回法庭就“纸包不住火”了。虽然没有侵犯具体的权益,但在心理上的确会给当事人带来压力。因此,作为新事物的巡回法庭,还有更多完善的空间。实习记者 顾秋萍 张建波本报记者 周晓青 王晔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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