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高悬治污利剑:县长失职将被记大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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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7:48 山西新闻网 | |||||||||
山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乔明亮 通讯员裴振龙 李晓红)冬季燃煤高峰来临,临汾粉尘等污染状况趋于严重,临汾市政府高悬治污利剑控制工业污染和煤烟污染,凡在同一个县市发现未关停和淘汰的生产设施和企业占到三成以上的,给予环保局长、分管副县长降职或撤职处分,县长则给予记大过处分。 临汾此次的环保执法行动将持续4个多月,重点在大运高速公路沿线和汾河沿岸,以
在此次执法中,除追究县级领导党纪政纪责任外,还将对乡镇一级有关责任人予以严处。凡在同一个乡镇发现两处以上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给予乡镇书记、乡镇长记大过直至撤职。对国家行政机关任命责任人的企业,在期限内未完成治理任务、验收并擅自恢复生产的将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编辑:张星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