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年底前3万名农民工免费参加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8:43 千华网

  鞍山日报消息(记者 侯冰冰)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年底前,我市将有3万名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全部由用人企业承担。

  据介绍,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最大的特点就是“低费率、保当期、保大病”,而费用则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主要参加医保的对象则包括企业、事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男50岁、女40岁以下(含男50
岁、女40岁),具有本市或外省市农业户口,有劳动能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尚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为雇用的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参保的农民工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并具有农村户口。城镇个体工商户雇用的农民工也可参加医疗保险。

  缴费金额以用人单位上一年我市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6%的比例,可以按月、季、年缴费,也可以一次性缴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不再缴费,农民工也不再享受医保待遇。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比照其他城镇参保职工参加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农民工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统筹地区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支付标准报销。

  农民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要单独建账、单独管理,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的住院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参保农民工在患病住院期间的医疗待遇与同一统筹地区的城镇参保职工相同。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手续或没有按时足额缴费的,农民工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统筹地区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标准报销。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