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不入工伤险建筑企业休想开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9:10 沈阳网-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高薇)11月26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后辽宁将依法把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要及时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重点是农民工比较集中、风险程度较高的建筑、煤炭等行业。建筑施工企业还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农民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作为工伤保险的重要补充。年底前,辽宁省农民工工伤险的参保人数要达到30万。

  多种形式方便农民工参保

  据介绍,目前很多建筑企业常常以工伤险缴费繁琐为借口,拒不为农民工参保。为此,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各地劳动部门要采取合理方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并针对建筑施工企业人员流动性大、职工工资收入难以准确确定的实际情况,在建筑施工企业参保缴费方式上采取定额缴费、按产值提取费用等多种形式,方便企业参保。而各地经办机构不得以用人单位(建筑施工企业)未在本地参加其他社会保险为由,拒绝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工伤鉴定可在参保地进行

  为方便农民工进行工伤鉴定,劳动保障部门还特别简化、规范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待遇支付的流程。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在生产经营地为职工参保。用人单位在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对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进城务工工伤职工,其应享受需定期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可实行一次性或长期支付两种方式供其选择,方便其领取和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在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其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办工伤险休想施工建设

  为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参保工伤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把关,只有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后,方可为其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和颁发施工许可证。否则,其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开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削减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另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理发现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却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的企业,将及时收回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机。对于拒不参加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省建设厅将责令其施工现场停工,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