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行环评制度控制污染增量 四川洪雅公开六项承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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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9:19 中国环境报 | |||||||||
曹小佳 龚庆彤 本报讯今年以来,四川省洪雅县为确保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严格控制新污染,注重从源头抓起,严把新上项目关,进一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公开向社会做出承诺。
洪雅县承诺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中,首先要便民高效,认真贯彻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的服务。二是公开透明。做到办事程序时限一律公开,准入审查条件一律公开,审批结果一律公开。三是接受监督。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实行对事关洪雅生态经济发展、工业强县战略,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型建设项目,事先公告受理信息、事中公示审查进展、事后公布审批结果。四是廉洁自律。在环评工作中,绝不指定环评机构,绝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咨询费、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绝不参加任何不合规定的娱乐活动。五是严格审批。严格做到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选址、选线与规划不符,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一律不批;对县城及各乡镇等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地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一律不批;对增加排污总量和破坏洪雅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六是强化验收。在“三同时”验收中,对监管不力、漏管漏批的限期整顿,对环保设施未同步建成、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停产;对环保设施同步建设,依法申请验收的限时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