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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这样的“不管不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9:27 京华时报

  据《大河报》11月23日报道,在温州市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斡旋下,当地个人集资建房的260名会员委托开发商拿到政府挂牌出让地块,将成为全国首例个人集资建房项目。温州市房管局一位副局长说:“现在不能说支持、鼓励,也不能说禁止、反对。几个主管部门要进行研究。”

  “既不支持也不反对”,我理解,其潜台词就是“我们不便插手,你们看着办”。
这样的话从政府官员口中说出,并不多见。从社会变革角度看,笔者以为,其中蕴含着一定的行政智慧。

  多年前,我们还记得,百姓的一举一动往往都有上面的指令管着。尤其是百姓为自己争取利益的事情,在一无先例、二无文件、三无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一些部门更是习惯于不加思索地一口回绝。如果放任百姓随心所欲,有些人就会觉得有失职责,或者觉得自己的权威受到挑战。

  从这则消息看,百姓现在敢于做政府部门没有指令的事情,而政府部门也对此类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确实是一种进步了的思维方式。

  这种做法是有限政府的一个形象的注释。政府不是万能的。百姓心目中的好政府,不是代替百姓去做所有的事情,而是去做百姓自己无法做到的事情,比如维护治安、修建公共设施、兴办教育、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等。正是从这个观点上看,政府的作用不是无限的、万能的。既然是一个有限政府,当然就不能包打天下,不能事无巨细地发号施令,为百姓的一举一动定调定制。因此,政府在做好分内工作、有选择地对某些社会事务采取“既不支持也不反对”的立场,不但是应该的,也是必须的。

  那么,政府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才应采用“既不支持也不反对”的态度?笔者无法一一列举,但可举出部分类型来。比如,当民间或民间组织如行业协会能够处理或管好的事情,政府部门就可以不管不问,这样可以大大节约行政成本;对于现有法律没有禁止而民间正在从事的并不危及社会的事,政府部门就应当视为允许,即使是一件故意钻政策空子、不大符合道德规范的事,政府部门也不宜立即插手干预,因为留下法律漏洞的责任不在百姓,政府部门要立即做的,是积极促使立法部门尽快着手研究制定或完善法律;对于民间那些暂时搞不清楚对错、有待社会舆论进一步探讨的事情,政府部门应采用暂时旁观的态度,不要急于下结论,定调,以便给社会留下观察、思考的空间,给新生事物一个宽松的成长环境,等等。

  这样,政府部门才能腾出更多的精力来做那些必须要做的事。

  摘编自《工人日报》11月24日 文/岳建国

记者:岳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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