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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法须公布举报电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9:27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爱娣)行政执法部门在进行联合执法时须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昨天,海淀区法制办出台了《联合执法工作规则》(下称规则),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这在本市尚属首创。

  该规则分一个总则及政府强制拆迁联合执法工作规范、查处无照经营联合执法工作规范等10个具体规范。所有规范首先要求做足事前准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牵头负责
单位,各执法部门的责任和法律依据,各个单位的力量配备,以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等。为保证执法人员安全,规则还特别强调,公安部门负责保障联合执法人员的安全,在联合执法中发现相对人非法携带匕首,持有刀具、易燃易爆和可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时,应依法先予收缴或保存。当出现暴力、威胁等手段对抗阻碍执法人员时,公安机关应依法予以制止或采取即时性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部门在联合执法中存在违规行为如何监督?该规则明确要求,联合执法要设立并公开群众举报电话,方便市民对联合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为杜绝工作方案流于形式,区内重大执法的工作方案要经区主管领导同意后在法制办备案,一般性联合执法也要由牵头部门的法制机构备案。同时,联合执法要列入区政府督察室考核体系,作为年终考核相关部门的指标之一。

  ■马上就访

  规则可避免部门间扯皮

  昨天,记者就规则采访了海淀区法制办主任王德道。

  记者:海淀为什么要出台联合执法规则?

  王德道:俗话说,一个和尚有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目前,各执法部门在独立执法时都已经很规范了,但一旦多个部门在联合执法出现问题,相关规定在此处是一个空白。所以我们想出台一个规则来加以规范。

  记者:规则出台后会带来哪些便利?

  王德道:当前的社会问题日趋复杂,单个部门解决问题的能力越来越有限,所以对于政府部门“多军种”合作才是解决社会问题的趋势。这个规则使联合执法部门有了权责“明细单”,可有效规避部门间的推诿扯皮。

  记者:除了明确执法权责,这个规则还有哪些特点?

  王德道:前不久海淀一商贩暴力抗法刺死城管队员的事件,让我们意识到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是执法中的薄弱环节,所以我们在规范总则和每一个具体执法规范中都将这个问题明确提出。比如,在查处“摩的”非法运营联合执法工作规范中,我们明确提到当违法人员骑车逃跑时,禁止强行拦截或追赶,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链接

  政府强制拆迁工作规范程序

  公安和城管对现场进行隔离———公安对相对人携带的刀具、棍棒等危险物品扣留收缴———对采取车辆冲撞、故意伤害的暴力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建委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宣读通知,讲解政策做强拆笔录———现场负责人指挥搬家公司将屋内物品搬离,并由公证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公证———强行滞留人员由公安机关带离,年老体弱的由负责人帮助离开现场———建委、法制办、信访办先行撤离,城管、公安相继撤离。

记者:郭爱娣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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