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代表要抽“扰民费酬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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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09:2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实习生李慧博)昨天,丰台区富丰园小区居民在扰民费发放过程中产生争议,争议焦点是居民代表是否可以抽取发放给住户第一个月的扰民费酬金。 富丰园小区9号楼居民秘女士说,今年4月份,小区东面的工地昼夜施工的噪音不断,影响居民正常休息。此后,5名居民代表多次向居民委员会和工地反映。经商议,10月底,居民代表、居民委员会、开发商达成扰民费补偿协议。根据居民受影响程度不同,小区的2
秘女士说,10月底开始发放扰民费后,居民代表提出,在扰民费中抽出一小部分给居民代表,作为劳动报酬。昨天,在小区居委会召开的会议上,居委会乔主任说,居民代表提出抽取第一个月的钱作为代表的报酬,他们也觉得比较合理,征求大家对此事的意见。而秘女士代表了一部分居民的意见,她认为居民代表一直以来属于自愿的行为,同时也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不应该收费。 居民代表李女士对居民解释抽取酬劳的理由,她和其他代表多次和工地交涉,花费不少精力和金钱,包括交通、通讯等费用。“我们要求从扰民费中获取相应酬劳,也是对我们劳动的尊重。另外,经我们努力,工地给出的扰民费远高于国家60元的标准,我们拿一些辛苦费也不为过。” 乔主任说:“居民代表当初在为居民争取扰民费时最积极,居委会曾公示过选举出的代表,居民们也没有异议。我们支持给代表们报酬的提议,如果半数以上居民对这一提议表示赞成,代表们即可拿到报酬。” 记者:李慧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