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育亿元名牌百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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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3:16 江南都市报 | |||||||||
“十一五”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有新规划 本报讯记者郭宁、实习生黄蕊报道:今后,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公顷的绿地广场、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大城市超过70米宽的主干道等项目将被限制建设。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已经出台《江西省“十一五”产业结构调 整实施意见和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通知》,对我省的产业结构、工业园区和产业发展导向
-工业增加值至少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4成 在产业结构方面,我省将对其进一步优化升级。到2010年,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进一步提高,三次产业比例由2005年的19∶47.2∶33.8调整为13∶52∶35。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 ;工业增加值占全省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40%以上,成为推动全省经济快速增长的主导力量。 -力争培育年销售额过亿元名牌百个 同时,加快建设创新体系,实施名牌战略,力争培育年销售额超亿元的名优品牌产品100个;超10亿元的名优品 牌产品30个以上;争创300个江西名牌产品,其中20个全国知名品牌,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竞争能力和影响力的名牌 产品。同时,科技投入保持较大幅度增长。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升到70% 至2010年,全省资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各类污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推行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的生产模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70%,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30%,重点培 植100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推动清洁生产工作由点到面开展。 -大城市限制建超过70米宽的道路 我省制定的《江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及工业园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 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组成。目录未列明 的产业和项目,除国家和省政府另有规定外,均属允许发展的产业和项目。允许类不列入《目录》中。 《目录》规定,小城市和建制镇40米,中等城市55米,大城市70米(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主干道路确需 超过70米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应有专项说明)的用地红线宽度(包括绿化带)超过以上标准的新建城市主干道路项目限制发 展;用地面积超过下列标准的新建城市游憩集会广场项目限制发展:小城市和建制镇1公顷,中等城市2公顷,大城市3公顷 ,200万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公顷;此外,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高尔夫球场项目,赛马场项目等都被列入限制发展类项 目。 -淘汰类的项目禁止投资建设 列入本《目录》的鼓励类发展产业和项目,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引导企业、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本增加投资,加 快发展,给予相应的扶持和服务。 汞电池、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等则列入淘汰类产品项目。 列入本《目录》淘汰类的项目,禁止投资建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