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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把违约金“揣兜里” 消费者干着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3:50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3585000热线11月26日讯(记者 柴刚)消费者与商家签订协议预订橱柜,商家违约后将违约金交给了家具城。50多天过去了,消费者既没有安装上橱柜也拿不回违约金。在记者协调下,家具城对消费者进行了补偿。

  10月6日,张店的吕先生在鲁中家具城一经销商处看好了一款2000元的橱柜,并当场签订相关协议。之后,吕先生交纳了500元订金,经销商答应10月22日为吕先生安装橱柜。
到了10月22日,经销商却没有履行协议。在家具城协调下,经销商于11月5日安排工作人员为吕先生安装了橱柜。吕先生发现安装的橱柜与协议约定的不相符,便提出更换橱柜的要求。

  经销商答应了吕先生的要求,同时双方签订了承诺书:重新定做,11月17日准时安装,违约退货。家具城替吕先生要回了500元订金并替吕先生向经销商预收了500元违约金,同时表示经销商如再违约将把1000元交给吕先生。“经销商既没有再来安装橱柜,家具城也不给违约金。”11月25日上午,吕先生告诉记者,他连续两天找到家具城讨要订金与违约金,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推托。

  鲁中家具城一负责人对此解释说,家具城当时没有拿出理想的处理方案,就没有及时给吕先生满意答复。经协商,家具城表示,吕先生以后在此购买橱柜时,将以优惠1000元的方式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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