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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严打传销:半个月取缔176个窝点 遣散人员4000多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5:57 今晚报

  新华社南宁11月27日电(记者叶建平、张晓博)记者27日从广西玉林市公安局了解到,当地从12日起展开了新一轮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每天出动1500多人次进行地毯式清理。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当地已取缔传销窝点176个,传唤涉嫌传销头目44名;遣散涉嫌传销人员4000多名。

  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郭雄说,针对玉林市的传销活动出现了反弹和抬头的现象,公
安、工商等有关部门联合采取行动,以玉林城区为整治重点,全面展开“拉网式”排查行动,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整治,认真分析已掌握的传销案件线索,查办一批涉及人员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震慑犯罪,鼓舞群众。

  据了解,玉林市今年初就已成立查禁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公安、工商等抽调精兵强将,组成50人的打击传销专业队伍。今年1-10月,当地共取缔传销窝点550多个,遣散传销人员3800多人次,冻结扣押传销款500多万元,查处传销案500多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玉林市传销猖獗主要表现在,一是“拉人头”传销成为主流,欺骗性愈来愈强;二是传销方式更加隐蔽,组织更加严密,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三是传销重点区域增多;四是参与传销的人员来源复杂,多是社会弱势群体;五是有组织、有预谋地公开抗法,气焰嚣张。

  另据记者了解,为了加大打击传销力度,玉林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严禁党员干部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的通知》,通知规定严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将公房、有个人产权的房屋出租给传销人员,如已租房给传销人员的,要立即中止租用关系;对于明知是传销人员在搞传销活动,而不举报或不中止租用关系的屋主,将根据相关法律,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查封房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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