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历史建筑纳入第三次文物普查重点(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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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6:25 中华遗产杂志社 | |||||||||
![]() ![]() 乡土历史建筑纳入第三次文物普查重点 2006年初,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始试点展开。据悉,乡土建筑已经作为一个门类被列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的新农村建设,作为“十一五”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面铺开,但在一些地方被简单化为拆旧房盖新房,凡是未列入文保单位的乡土建筑均可由村民自愿拆除
根据《标准》初稿,除了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或政府登记在册的乡土建筑外,农村及乡镇中的普通乡土建筑,经鉴定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也将受到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