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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光收费工程”惠及百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7日18:45 国际在线

  新华网哈尔滨11月27日电(于林波、王增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今年5月启动“阳光收费工程”以来,群众举报数量和有关部门立案数量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13%和27%。

  从今年5月起,牡丹江市用3个月时间,对60个收费部门的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全部进行了核准,并颁发了收费许可证。同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对公示要求、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公示监督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他们还在市区21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了价格监督站,聘用了125名社区义务价格监督员,并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电子信箱等,接受群众举报。

  过去,牡丹江市某部门每年要收取每名机动车驾驶员50至60元的体检费。今年接到群众投诉后,市物价稽查部门重新审核了收费标准,把体检费定为每人10元,并退回了多收的体检费,使全市1万多名驾驶员受益。

  最近,牡丹江市物价部门又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收费单位的收费公示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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